在跨境继承事务中,香港居民继承内地遗产的案例屡见不鲜,其中涉及两地法律程序的衔接与协调,公证书在跨境继承中起到了重要的衔接作用,为香港居民在内地申请遗产继承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死者为被继承人(或关系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
如果要继承香港居民在内地的遗产时,内地公证处通常都会要求继承人须出具一份由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及加盖转递章的亲属关系及遗嘱状况声明书,并将完成后的公证书副本转递到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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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人杨小姐最近透过网络搜寻找到我们咨询内地继承遗产事宜,经沟通我们了解到杨小姐一家都是香港人,她的丈夫去年因病不幸在香港去世,两人生育有2个女儿。目前杨小姐已经拿到了香港高院授予的遗产管理书,并已妥当的处理好了其丈夫在香港的遗产,现在还有在内地深圳的房产需要处理,但是在内地公证处处理继承遗产手续时,被告知需要提供一份在香港办理的「
亲属关系及遗嘱状况声明书」的转递公证书,此外声明书需要全部继承人签字,完成后的副本须转递到公证处。
了解情况后我们为杨小姐详细的介绍了办理该继承声明公证书的程序及所需时间,同时告诉她须先跟香港婚姻登记处申请一份她丈夫的寡佬纸,用于证明其丈夫生前只有一段婚姻,之后再跟我们预约时间,她和两个女儿带上材料一起过来面签。杨小姐听后表示理解也可以接受,并决定全权委托我们为其办理。
针对杨小姐的具体情况,下面就由
香港律师公证网Jacky为大家分享一下,已有香港高院授权的遗产管理书,配偶和子女怎么办理香港亲属关系及遗嘱状况声明书公证用于在深圳继承遗产手续吧。
配偶和子女办理香港亲属关系及遗嘱状况声明书公证用于在深圳继承遗产所需资料
- 1、杨小姐的香港身份证、回乡证;
- 2、杨小姐丈夫的香港身份证、回乡证、寡佬纸及死亡证明;
- 3、杨小姐与其丈夫的香港结婚证;
- 4、杨小姐两个女儿的香港身份证、回乡证及出生纸;
- 5、杨小姐丈夫父母的身份证及死亡证明;
- 6、香港高院授予的遗产管理书;及
- 7、内地深圳公证处地址(副本须转递)。
特别注意,办理香港亲属关系及遗嘱状况声明书公证是一件很严谨的工作,由于每个人的情况不一样,办理所需的资料也不同,因此本文办理所需资料仅供参考。
配偶和子女办理香港亲属关系及遗嘱状况声明书公证用于在深圳继承遗产具体流程
- 1、跟我们香港律师公证网确认信息后支付费用;
- 2、把上述办理所需资料清晰扫描件发给我们;
- 3、我们根据客人提供的材料拟公证草稿;
- 4、确认公证草稿无误后,跟我们预约时间面签;
- 5、由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相关文件;
- 6、文件加盖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专用转递章;
- 7、办理完成后,客人可选择自取或是邮寄公证书正本;
- 8、与内地公证处预约时间办理后续手续(如副本须转递)。
配偶和子女办理香港亲属关系及遗嘱状况声明书公证用于在深圳继承遗产所需时间
配偶和子女办理香港亲属关系及遗嘱状况声明书公证样本用于在深圳继承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