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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

乌兰察布市公证处

乌兰察布市公证处于一九九二年经自治区司法厅批准成立。是乌兰察布公证人员最多公证业务范围最广、服务质量一流的公证法律服务机构,其服务宗旨是便民为民、奉献社会,成为自主开展业务、执行国家公证职能的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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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

安徽省蚌埠市众信公证处

安徽省蚌埠市众信公证处前身为蚌埠市公证处,成立于1980年。安徽省蚌埠市众信公证处在我国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及促进国际交流、投资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充分体现了公证的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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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

吉林省长春市信维公证处

吉林省长春市信维公证处(原吉林省公证处)是吉林省司法厅直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经过建设和发展,长春市信维公证处已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信赖与好评,先后赢得“全国文明公证处”、“人民满意公证处”、等称号。长春市信维公证处将继续竭诚为当事人提供全面、专业的公证法律服务,同时真诚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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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

浙江省温州市中诚公证处

浙江省温州市中诚公证处成立于1983年,前身为温州市瓯海区公证处,2002年6月经批准成为执行国家公证职能、自主开展业务、独立承担责任、按市场规律和自律机制运行的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法人。浙江省温州市中诚公证处是瓯海区域内唯一的公证机构,现拥有多名具有多年工作经验的公证员、公证人员,优越的办公环境与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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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

黑龙江省哈尔滨新区公证处

黑龙江省哈尔滨新区公证处于2019年12月4日正式挂牌,是我服务于全市的公证机构,也是我省首家且是唯一一家在国家级新区、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行政区“五区叠加”设立的公证机构,肩负公证法律服务的重要使命。

08

2022-06

上海市新虹桥公证处

上海市新虹桥公证处成立于2018年6月,是上海市司法局积极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批准设立并直属管理的合作制公证机构。是由符合条件的资深公证员基于共同理念、自愿组合创立自主开展业务,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新型公证机构。其执业行为受上海市司法局和上海市公证协会的管理、指导和监督。

07

2022-03

青海省西宁市永信公证处

青海省西宁市永信公证处系经青海省司法厅批准设立并隶属于青海省司法厅管理的我省首家合作制公证证明机构,广泛承办各类国内、涉外(含涉港、澳、台地区)民事、经济公证事项以及各类与公证业务相关的业务延伸法律服务。分别有一级、三级、四级公证员。全处人员的职称学历层次较高。

04

2022-03

陕西省安康市国立公证处

陕西省安康市国立公证处原名陕西省安康市公证处,1992年经司法部批准成立,2020年经司法部、陕西省司法厅批复同意改制更名为陕西省安康市公证处,由事业单位改革为合作制公证机构,退出事业单位序列,这是陕西省第二家、市级层面首家改制为合作制的公证机构。

08

2022-02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公证处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公证处成立于1981年7月(成立时为“绍兴市公证处”,后更名为“绍兴县公证处”、“浙江省绍兴县公证处”),目前设址于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城区。现有工作人员94名,其中中共党员19名,形成了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公证专业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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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

浙江省温州市瓯江公证处

浙江省温州市瓯江公证处(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公证处和浙江省温州市东南公证处)在立足本区 为市民、企事业单位提供优质公证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实现了由单纯办理国内公证向办理涉外、国内公证并举,由以民事公证为主向以经济事务公证为主,由简单的证明向为社会提供多样化法律服务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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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

浙江省金华市公信公证处

浙江省金华市公信公证处是经浙江省司法厅、金华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金华市司法局下属的事业单位,具备全面办理各类经济、民事、涉外、涉港澳台公证的资格和能力。公证处将秉持客观、公正的办证原则,充分利用法律赋予公证的独特法律效力,尽最大的努力为金华市的改革开放、为金华市民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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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

浙江省杭州市杭州互联网公证处

为适应互联网经济的发展,浙江省司法厅于2018年11月批准同意在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公证处基础上组建浙江省杭州市杭州互联网公证处,并于2018年12月经杭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由原杭州市钱塘公证处更名为杭州互联网公证处,其日常工作由杭州市司法局依法进行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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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

浙江省绍兴市国信公证处

浙江省绍兴市国信公证处(原绍兴市公证处)是绍兴市司法局下属的全民事业单位,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行使公证证明权、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国家法定证明机构,拥有一支年轻高素质的公证队伍,全处共有32名员工,其中具有公证员资格的8人,所有公证人员均具有大学法律本科,法律知识功底过硬,实际工作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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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

福建省福州市闽江公证处

福建省福州市闽江公证处成立于1991年,前身为福建省公证处,2006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司法部《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的要求,更名为福州市闽江公证处,2018年被司法部选为全国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试点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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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

天津市辰信公证处

天津市辰信公证处前身为天津市北辰区公证处,成立于1982年,是天津市创建时间最早,历史最悠久的公证机构之一,曾先后隶属北辰区人民法院、北辰区司法局,服务天津公证数十载,是北辰区设立的唯一集规模化、国际化、标准化于一体的国家公证机构,被国家司法部授权予以办理各类国内(包括港、澳、台地区)经济、民事以及涉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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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

江苏省无锡市锡城公证处

江苏省无锡市锡城公证处原为无锡市公证处,近年来,本处坚持以人为本,本着高质量、高效率的理念健康发展,办证质量一流,全年办理公证近3万件,人均办证量超千件,涉外民事、经济公证文书发往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使用,使用效果得到国内外相关机构和各界人士的广泛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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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

上海市奉贤公证处

上海市奉贤公证处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注重科学发展、规范管理、创新服务的经营理念,始终秉承“便民利民,奉献社会”的服务宗旨,充分发挥公证的服务、沟通、监督、证明的职能作用,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赢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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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

天津市公证协会

天津市公证协会(原天津市公证员协会)成立于1991年12月10日,协会成立的目的是积极促进国家公证制度发展,充分发挥公证人员在健全和完善国家民主与法制建设、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及维护国家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保障公证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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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

青海省西宁市恒源公证处

青海省西宁市恒源公证处于2006年3月1日由青海省公证处更名而来,青海省公证处于1986年批准成立,具备承办涉外、涉港澳台公证业务的资格,是全省具有涉外业务资格的两家公证处之一。通过多年的艰苦创业,公证业务和本处实力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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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

天津市和信公证处

天津市和信公证处简称“和信公证”,是经国家司法部核准备案,天津市司法局批准设立的一家公证机构。按照《公证法》、《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行使国家证明权,执业范围覆盖天津市全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