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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老人遗嘱公证 九成涉及房产

2013-06-04  来源:新闻晨报  点击:

  今年10月8日起,上海市公证行业首次推出老年人免费保管遗嘱和办理遗嘱公证公益服务月活动,在全市为80周岁以上老年人开展免费办理遗嘱公证、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办理免费遗嘱保管的活动。昨天,记者从上海市公证协会了解到,免费服务月前来预约办理的老人达到了12000余人,远超收费时平均每年6000余人的水平。
 
  12000人预约免费活动
 
  本次活动的时间为今年10月8日至10月31日。其中,1953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申请人,可向全市任意一家公证机构申请预约办理免费遗嘱保管;1933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申请人,可向全市任意一家公证机构申请预约办理免费遗嘱公证。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到全市任意公证处预约。
 
  其中,保管遗嘱的形式限于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公证机构对于免费遗嘱类业务不提供上门服务。
 
  与以往老年人遗嘱公证收费时不温不火的情况相反,免费服务月内前往全市各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保管的老年人数量很多。上海市公证协会统计,预约办理免费遗嘱公证的80周岁以上老人共计10900余人,办理免费遗嘱保管的60周岁以上老人为1100余人。据记者了解,前往市中心各公证处预约办理的人数相对较多,浦东、普陀、杨浦、长宁、徐汇和闸北公证处均达到1000人以上。其中,浦东新区公证处受理的一份遗嘱公证,预约者生于1910年,是本次活动的最年长者。“是由他子女过来咨询的,考虑到老人年纪实在太大,我们将预约办理时间尽量提前。”浦东新区公证处黄主任介绍说。
 
  办公证前排除外界影响
 
  “这次之所以吸引这么多人,免费是重要原因。”东方公证处公证员潘浩告诉记者,不少市民将继承与公证混淆在一起,以为遗嘱公证费用昂贵,因此赶着免费的节点一蜂窝前来办理。事实上,根据现行的收费标准,正常遗嘱公证按件收费为每件400元;遗嘱保管业务按年收取,每年200元;而继承则需要根据标的物的价值收取一定比例的公证费用。
 
  在这次免费服务月中,不少公证员发现,前来咨询的市民中,有一部分人法律继承关系比较简单,不做遗嘱公证也可以。但为了稳妥起见,这部分市民也趁着免费的机会来办理遗嘱公证。而在此次预约办理的遗嘱公证中,涉及房产的高达九成。
 
  由于预约人数太多,不少老年人的预约办理日期已经排到了明年。对此,上海市公证协会承诺,只要在服务月期间预约登记,公证处都将确保每位申请者得到有效服务。协会还提醒老年人,在办理遗嘱公证前应认真思考,尽量排除外界影响,自觉自愿地通过遗嘱公证,处置自己的财产。
 
  [法律小知识]
 
  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是我国《继承法》规定的两种继承遗产的方式。遗嘱是立遗嘱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处分,并于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嘱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等形式,其中公证遗嘱在效力上优于其他遗嘱形式,因而有利于去世后避免发生家庭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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