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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公证协会第五次代表大会于12月15日在南昌召开

2020-12-17  来源:中国江西网  点击:

12月15日,江西省公证协会第五次代表大会在南昌召开。中国公证协会发来贺信,省民政厅二级巡视员、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刘石呈致辞,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王国强出席开幕式并讲话,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龚河兴主持开幕式。
 
会议肯定了近年来我省公证工作取得的成绩,还将审议《江西省公证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工作报告》、《江西省公证协会章程》(审议稿)、《江西省公证协会会费管理办法》等,选举产生江西省公证协会第五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监事。
 

五年办理公证事项107万余件

 
会议肯定了近年来我省公证工作取得的成绩。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省公证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团结和带领全省广大公证人员,依法履职、严以自律、规范执业、诚信服务,有力推动了全省公证工作创新发展。五年来,我省累计办理公证事项107万余件,办理公证援助等公益性公证事项25704件,减免公证收费1199.1万元,公证文书发往180多个国家和地区使用,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8.9万余次。
 
五年来,公证制度价值不断彰显。全省公证机构积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原中央苏区振兴等重大发展战略,为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和企业并购重组、工业园区招商引资等提供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的公证法律服务,办理招商引资、对外贸易、招标投标、劳务派遣、公司事务、诉讼索赔等方面公证事项20多万件。
 
充分运用公证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的手段,拓展创新金融领域公证服务,防控金融风险。公证机构与金融机构签订长期合作协议,出具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2.1万件。积极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公证服务,办理保全证据、现场监督等公证事项3992件,为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中依法认定侵权事实提供了有力依据。
 
全省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着力服务保障民生,全部入驻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和网络平台。紧扣惠民生,为旧城改造、贫困户保障住房和城乡居民置产创业、财产处置、养老医疗、就学就业等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服务,办理安置拆迁协议、房屋买卖、遗嘱、继承、赠与等涉及保民生的公证事项55.4万件。
 

52家公证机构实现财政零拨款

 
我省深化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推出多项公证便民利民服务措施,认真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制度,向社会公布了39项“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倡导每家公证机构每年开展不少于2场公益法律服务专项活动并且办理公证益事项4件以上;每名公证员每年参与不少于50个小时的公益法律服务。
 
在偏远乡村开设“流动办证室”,主动提供“延伸服务、延时服务、代办服务”,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一站办结”。与省老龄协会联合开展为70周岁以上老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公益服务月活动,为老弱病残、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体开辟绿色通道,提供公证援助,其中为70周岁以上老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3393件,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残疾人办理减免收费的公证事项1.3万件。
 
2017年,全省行政体制公证机构全部改为事业体制;2018年,全省绝大多数公证机构逐步过渡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2019年,南昌市和抚州市先后设立合作制公证机构;今年,吉安市比较大力度出台了公证绩效工资激励政策。近年来,公证改革工作不断推进,有力激发了公证机构和人员的活力。截至目前,全省有52家公证机构实现了财政零拨款,32家公证机构实现了企业化财务管理,64家公证机构实行了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
 
近年来,我省公证处场所规范化建设不断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得到了快速发展,业务办理平台实现了全面登记、全网留痕。公证人才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共培训公证人员3019人次,恢复了暂停近30年的公证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聘工作。特别是今年疫情发生后,全省公证行业为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免费办理口罩摇号现场监督公证,为企业复工复产办理不可抗力、保全证据等公证事项1000余件,为疫情防控和“六稳”“六保”任务作出了有力贡献。
 

通过执业活动倡导契约精神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我省公证工作也正处于改革发展关键期,新形势、新变化对公证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针对改革工作中面对的难点和堵点,会议对全省公证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公证员要提高站位,深刻认识公证工作的重要意义。
 
深刻认识公证工作是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生动实践,在公证法律服务中要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通过公证执业活动,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发挥公证在预防纠纷、引导道德领域正确价值观的积极作用,推动形成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社会主义法治风尚。
 
深刻认识公证工作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举措,要紧扣经济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公证预防在先的优势,拓展知识产权保护、融资引资、公司上市等新型公证业务,为各类市场主体规范交易行为、预防经营风险、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服务。
 
深刻认识公证工作是完善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客观需要,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紧扣社会稳定大局和民生保障需求,建立健全公证协会和公证机构参与社会事务、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预防违法犯罪的机制和制度化渠道,发挥公证减少诉讼和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功能,承担起完善和创新社会治理的职责。
 

打通公证服务“最后一公里”

 
会议指出,要始终坚持事业发展的正确方向,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公证改革、服务、管理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要着力营造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把握好此次全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契机,因地制宜,“一处一策”,研究切实可行的改革方案和路径,确保当地公证法律服务持续有序开展。要充分发挥公证工作的制度优势,继续深化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依法依规优化公证办理程序,健全公证工作服务群众长效机制,打通公证法律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会议要求,要聚焦主业,不断加强行业自身建设水平。尽职履责做好表率,充分激活各专业委员会的分工优势,积极履行业务规范制定、质量标准完善、组织人员培训、履行行业惩戒等重要职能,推进管理和服务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
 
要抓好管理提升质量,始终把“质量立业、质量兴业”作为根本要求,坚持管理与改革并举,着力加强公证执业管理,提升服务效能,切实维护和增强公证公信力。要夯实根基推进发展,从利于事业发展的角度加强执业监管,鼓励有序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促进不同体制公证机构在平等有序竞争中提高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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