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二维码

镇江市房产公证数量同比增50%

2012-12-16  来源:京江晚报  点击:

  随着“新国五条” 房产政策的出台,以及受二手房交易税收新政影响,镇江市公证处与房产交易相关的委托、继承、赠与等公证数量同比大幅度增加。一个多月来,市公证处办理的相关公证手续达600多件,其中80%与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有关。公证处有关负责人表示,与去年同期相比,房产公证手续激增近50%。
 
  市公证处主任陈志杰告诉记者,“新国五条”公布后,为赶上“末班车”,不少卖房人急着办理过户。过去通常一天办理房屋公证手续10余件,如今时常一天办理二三十件,同时公证员每天还接到相关咨询五六十起。
 
  “特别是继承公证增多,‘新国五条’出台后,好多人都赶在这个点上办公证。如产权人去世要通过办理继承权公证将房产重新确权后才可以办理买卖、赠与等过户手续。”陈志杰介绍。
 
  市民李先生老伴早年去世,老人名下有两套房产。二手房交易税收新政出台后,李先生打算近期卖掉其中一套。他的两个子女在外地上班,李先生咨询了市公证处,询问能否在周末等子女回镇一起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公证人员了解到他们的具体情况后,一次性告知其需要准备的材料,周六由值班公证员专门接待,及时为李先生子女办理了放弃继承权公证。
 
  为确保当事人公证诉求都能得到解决。市公证处采取多项举措,积极应对。一方面加大在市房产交易中心的值班力度。指派两名公证员在交易中心现场接受咨询,现场预约公证。另一方面对材料齐全、符合办证条件的房产公证,及时调查核实,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公证,确保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房产公证。
 
  市公证处相关负责人提醒市民,办理卖房委托公证,需要提供当事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房产权证以及当事人起草的房屋买卖委托书草稿(尽量电子版),如果是夫妻共同委托的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然后向接待公证员提出申请,复核通过即可办理。如果有行动不便的当事人,还可申请公证员上门服务。 
声明: 本网部分文章为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文章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联系邮箱:info@gongzhenghk.com)
香港律师公证网微信咨询已正式开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