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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同意设立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公证处的批复

2018-12-06  来源:广东省司法厅网站  点击: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同意设立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公证处的批复

 
深圳市司法局:
 
你局《关于设立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公证处的请示》(深司〔2018〕421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和司法部《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同意设立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公证处,其办公场所为深圳市坪山创新广场A座20楼,机构负责人为李金祥,执业区域为深圳市辖区,组建单位为深圳市坪山区司法局。
 
此复。
 
 
广东省司法厅
201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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