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二维码

安徽行政体制公证机构年底前全部改为事业体制

2017-04-29  来源:法制网  点击:

今天,安徽省司法厅厅长时侠联在该省公证工作会议上表示,今年年底前全省现有行政体制公证机构全部改为事业体制,健全完善事业体制公证机构的编制管理、人事管理、收入分配机制,并开展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
 
安徽省司法厅要求,有行政体制公证机构改为事业体制改革任务的市县司法局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司法局要确定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倒排工期、落实责任,今年年底前必须改革到位。原为司法行政机关内设科室或原为独立行政单位的公证机构,以及因历史原因未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登记的公证机构转为事业体制时,一律设为事业单位;行政体制公证机构改为事业体制时,原有行政编制通过置换的方式核拔事业编制,没有编制的,可争取在本区域内调剂;原使用的行政编制由编制管理部门收回,其中政法专项编制由省编办商省司法厅统筹用于加强司法行政系统重点急需领域工作力量。改革中,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公证员,选择留在司法行政机关工作的,保留其公务员身份及工资、福利和养老、医疗保障待遇;选择留在改革后的公证机构工作的,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不保留公务员身份。实行3年过渡期,改革后执业公证员数量达不到法定条件的公证机构,由司法行政机关指派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公证员在3年过渡期内继续在公证机构执业。
 
时侠联说,公证改革要围绕公证质量这一核心,通过建立严格的质量监管体系,建立以办证质量为中心的考评和收入分配机制,推进服务管理信息化建设,提升公证公信力,真正将评先评优、考核奖惩、收入分配等与公证质量挂钩。要把激活优化事业体制公证机构工作机制,增加公证发展活力作为推进公证工作改革发展的重中之重,通过科学合理划分事业体制公证机构类别、落实公证机构独立法人地位、创新编制管理制度、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绩效工资分配激励机制等措施,为公证机构创新发展创造条件。
声明: 本网部分文章为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文章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联系邮箱:info@gongzhenghk.com)
香港律师公证网微信咨询已正式开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