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邱小姐是一家香港公司的法务人员,其公司因发展战略调整在近期辞退了几位员工,但其中有位员工对裁员补偿金额存在争议,双方多次沟通都无法达成一致,最后这位员工一纸诉状将公司起诉至法院,而邱小姐的公司也委托了大陆律师代为上庭应诉,但法院在立案时要求须提供加盖转递章的香港公司主体资料文件及授权委托书才给予受理,这个要如何办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