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刘先生曾有过一段婚姻,其与前妻是在内地结婚离婚的,离婚后刘先生通过投资移民渠道来到香港生活并注销了内地身份,现刘先生要与现任在内地登记结婚,内地的民政局要求刘先生需要提供由中国香港委托公证人出具的单身声明公证书才可受理,公证书上需注明刘先生无配偶及与未婚妻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这个要怎么办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