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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录时间: |
2020-08-01 15:52:00 |
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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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 |
夏都公证处网站 |
机构名称: |
青海省西宁市夏都公证处 |
机构原名: |
西宁市公证处 |
联系电话: |
0971-8222325、7611156、7611158 |
联系地址: |
西宁市城中区翠南路6号百客大厦七、八楼 |
官方网站: |
http://www.xdgzc.org.cn/ |
西宁市夏都公证处机构介绍
青海省西宁市夏都公证处始建于1980年,前身为西宁市公证处,是青海省最早成立的一家公证处。也是目前青海省内承办涉外、涉港澳台公证的两家公证处之一。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并有效运行,出具的公证书发往近百个国家和地区使用,服务领域广泛而全面。近年来,业务发展平稳,口碑良好。 夏都公证处多次被司法部、省司法厅等部门授予“全国文明公证处”、“文明服务窗口单位”、“优秀公证处”等荣誉称号,在全省公证行业中发挥着龙头作用。 夏都公证处将努力履职尽责,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社会各界提供全方位优质的
公证法律服务。
夏都公证处地址:西宁市城中区翠南路6号百客大厦七、八楼。
本处业务三部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27号西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内。
联系电话:0971-8222325、0971-7611156、0971-7611158
西宁市夏都公证处服务承诺
为提高公证服务质量,接受群众监督,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西宁市夏都公证处特向社会作如下承诺:
1、文明服务。接待当事人要做到举止文明,态度和蔼,耐心解答,决不推诿。
2、提高效率。办理公证事项中认真负责,不拖沓、不推诿、不刁难,讲求工作效率,提高公证质量。
3、严格办证程序,维护法律尊严。出具的公证书要真实、合法,杜绝出现错证、假证。
4、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实行统一收案,统一收费。
5、一般公证事项(例如委托、借款、声明等简单事项,涉外、继承等事项除外),当事人按规定对申办的公证事项举证材料齐全,经审查真实、合法,自受理之日起3日内办结出证。
6、解答
公证法律咨询、修改当事人申办的公证法律文书免收公证费。
7、公证员廉洁自律,秉公执法,不准接受当事人的礼金、吃请等,不搞以权谋私,以证谋私。
8、公证人员要严格遵守职业纪律,因服务态度不好、违纪或办证瑕疵、出具假证、错证而引起当事人不满或投诉的,经查实后,对承办人予以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了便于社会各界监督,本处设置举报、监督电话:0971—7611166
以上是我们的社会服务承诺,诚恳希望社会各界给予监督和批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