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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每年减免公证费逾六百万

2014-04-21  来源:法制日报  点击:

江苏在全省深入开展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活动,目前全省90%以上机构实现临街落地,百分之百为特殊人群配备服务设施、开通办证绿色通道,普遍推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
 
江苏省司法厅副厅长张亦军介绍说,近两年,江苏每年都为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社会困难群体办理公证3000多件,减免收费600万元以上。
 
2012年春节前,盐城市响水县公证处接到县政务中心公证服务联络员的求援电话,说一群农民工正围堵政务中心大门,请公证处参与帮助处理。
 
来自安徽阜阳的张某等45名农民工在某公司项目工地打工,施工单位将木工项目分包给了个体包工头周某,从施工单位结算了农民工工资100多万元后,周某就不见踪影。农民工眼见血汗钱打了水漂,情急之下转而向政府讨说法。
 
公证处了解情况后,立即派员赶往现场,要求开发商和施工单位共同垫付农民工工资,但开发商和施工单位坚决不同意,商谈陷入僵局。公证处发现,开发商和施工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且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给无资质的个体包工头,存在过错。经公证员反复做工作,开发商和施工单位最终同意垫付农民工工资。
 
但实施过程中又出现了新问题,由于包工头失踪,无法确定每个农民工工资额度,开发商对农民工代表单方提出的工资额度不予认可。公证员经认真研究,提出了一个综合解决方案,首先由施工单位承诺将余下的木工工程继续交给农民工做,再由每个农民工办理承诺书公证,承诺不得冒领多领工资,否则承担相应的刑事和民事责任,开发商先行发放每位农民工一半工资,保障其回家过年,另一半工资提存到公证处,等节后上班一次性付清。
 
该方案既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又消除了开发商和施工单位的疑虑。为尽快平息事态,公证处连夜加班为农民工办理承诺书公证,为开发商办理工资款提存公证。开发商凭公证书向农民工兑付了工资,农民工最终在年前领到工资,踏上了归途。
 
2013年,江苏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意见》,在全省推动建立供给充分、保障有力、管理规范、运行高效、覆盖城乡的公证服务体系。
 
张亦军说,江苏已经在各级行政服务中心、专业服务场所、乡镇(街道)司法所、社区法律服务站设立公证办证点或联系点,部分机构还设立农村、企业服务联络员,向偏远农村、大型企业延伸服务触角。同时,江苏积极推进虚拟服务网络建设,加快完善升级公证业务办证系统和信息平台,开发应用网上咨询、预约办证等便民功能,进一步缩短服务半径,促进了城乡公证服务均等化。
 
江苏公证行业通过推行一系列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关心、服务社会困难群体,让人民群众深切感受到了公证行业的社会责任担当,塑造了公证良好社会形象,有效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和社会公信力,使公证处真正成为司法行政面向群众开展服务的“文明之窗、为民之窗、和谐之窗、公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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