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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今天起可补办小客车购车事实公证

2014-01-24  来源:钱江晚报  点击:

3月26日,杭州限牌令正式实施。
 
在此之前购买的小客车,在2014年4月7日17时前,办理了购车事实公证。但由于部分购车人,因出国、留学、出差、生病等原因,部分人没能在节点之前前往公证处办理购车事实公证。
 
因此,昨天,杭州市调控办决定从今天起,对这些人员补办小客车购车事实公证。
 
公证的时间是5月28日至6月4日,工作日工作时间是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需要注意的是,3月26日零时前已与汽车销售经营商(含二手车销售经营商)签订车辆销售合同(二手车买卖合同),取得车辆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才可以申请办理购车事实公证。
 
但不包括3月26日零时前已与汽车销售经营商(含二手车销售经营商)签订车辆销售合同(二手车买卖合同),取得定金交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
 
个人申请公证的,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非杭州籍户口的须提供暂住证或居住证)、车辆销售合同(二手车买卖合同)、车辆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个人办理相关业务,必须由车主本人自行前往办理,不能由他人代办。
 
法人申请公证的,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车辆销售合同(二手车买卖合同)、车辆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法人办理相关业务,可由代办人申办,并提供法定代表人的委托证明、代办人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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