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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物权变动亟需公证保驾护航

2014-01-05  来源:西部公证网  点击:

国务院将于2013年6月出台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这一消息在刚刚闭幕的全国"两会"中引起热议,也迅速引起国内公证行业的强烈反响。
 
这意味着,在预防不动产交易纠纷方面,公证将发挥更大作用。
 
在这重大利好消息面前,诸多公证行业从业人员呼吁,国家应尽快推动公证制度与不动产登记制度实现对接,将公证制度以适当方式引入物权变动过程,进一步完善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
 
不动产登记"九龙治水"
 
房产、土地等不动产是民众最为重要的物质财富,涉不动产相关权益的保护至关重要,其中,不动产的登记制度是重要的保护程序之一。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需要通过一定的公示方法将物权设立、变动的事实向社会公开,从而使他人知道物权变动的情况,从而定分止争,维护权利,保护交易安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二处处长郝作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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