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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人员详解遗嘱公证效力和办理

2013-05-26  来源:东方早报  点击:

徐汇公证处公证员王琦昨日表示,目前中国老人立遗嘱并进行公证的情况还不是那么普遍,很多老人担心公开遗嘱后,会导致家庭矛盾提前到来,不留遗嘱又怕身后子孙打成一片。因此,这次免费遗嘱公证活动的一个目的是向老人传达用法律处理财产继承问题的理念。
 
办理遗嘱公证需要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遗嘱所处分的财产所有权凭证(《房地产权证》、股票、存款证明等)、受益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立遗嘱人与受益人的关系证明及公证员可能需要的其他材料。
 
在法定的五种遗嘱类型中,公证遗嘱是效力最高的一种。其他遗嘱四类一旦发生需要继承的情况,都需要进行相关的司法认定才可以执行。
 
“有些老人在子女的陪同下来办理遗嘱公证,当着子女面不好意思,公证后随即后悔,这也时有发生。”上海市卢湾公证处张丽丽主任表示,遗嘱是公民处分自己财产的一个方面,当然也可以变更。不过,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或变更公证遗嘱的内容。也就是说,如果办理公证遗嘱后需要变更,要么撤销该公证遗嘱另立遗嘱,要么立一份新的公证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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