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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财产不断增多 东莞年轻人热衷办遗嘱公证

2013-05-26  来源:羊城晚报  点击:

生前立份遗嘱,安排好身后事,在传统观念里,这应该是老年人考虑的事。可如今,在东莞,有不少年轻人,也加入了办理遗嘱公证的队伍。近日,记者从东莞市司法局了解到,2012年来办理的遗嘱公证当中,年轻人(45岁以下)办理遗嘱公证占近10%的比例。
 
东莞市南华公证处副主任高宇霞认为,这一方面反映出社会进步,个人财产不断增多,也有自然灾害及车祸等意外事故增加因素,更多的则是体现出个人法律意识提高。高宇霞指出,办理遗嘱公证没有年龄的限制,年轻人只要觉得有需要,都可以办理。
 
不乏“80后”的身影
 
东莞市南华公证处副主任高宇霞告诉记者,随着私有财产的增多,人们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近两年,到该处咨询办理遗嘱公证的年轻人确实在逐步增多。“前几年,来办理遗嘱公证的多以60岁以上老人居多,但近年来,30岁到45岁这个群体前来咨询办理的逐渐增多。”
 
东莞市司法局数据统计,2012年全市办理遗嘱公证283件,今年上半年办理遗嘱公证83件,其中年轻人(45岁以下)办理遗嘱公证所占比例接近10%。
 
“我说不定什么时候就‘去’了,能通过什么方式把遗产都留给我的儿子和父母呢?”9月2日,在东莞市公证中心,一名30多岁的男子正在向工作人员进行咨询。记者了解到,该男子姓李,今年37岁,自己开了一家公司,资产过百万,几年前因感情不和与妻子离异,带着儿子独自生活,两年前再婚了。可是再婚后不久,李先生查出患有严重疾病,经过治疗后病情稳定,但是说不定什么时候会再复发,目前夫妻感情不是很和睦,他不得不为自己的儿子和父母的权益优先考虑。李先生说,为了避免自己死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他想提前立下遗嘱,将财产留给自己的儿子和父母,所以特意赶来咨询。
 
高宇霞认为,70后人群拥有的财产日渐增多,这个群体自然更珍视自己的财产分配,尤其会考虑自己身后如何处理,尽量避免死后因遗产而引发的家庭纠纷。
 
高宇霞说,随着社会发展,富裕阶层也出现了低龄化的迹象,近半年来,她接手订立遗嘱的案例中,年轻人(45岁以下)订立或咨询遗嘱的逐年增加,其中不乏“80后”的身影。
 
防患未然无须忌讳
 
胡先生来自湖南,在东莞打拼十多年,已攒下数百万元资产,如今生活富足、家庭幸福,最近闲暇时,总在梳理着自己有哪些财产。胡先生草拟了份遗嘱,孩子成年前公司由谁接手,银行存款妻儿父母各占多少,悉数作了安排。
 
胡先生还不到四十岁,现在就进行“遗嘱公证”会不会太早?妻子知道胡先生的想法后,觉得丈夫想得太多了,可胡先生却自有一番道理。原来,这两年,他身边不时传来朋友意外去世的消息,“生意场上好几个朋友突然意外死亡,有车祸去世的,也有得了突发疾病的,没有立下遗嘱,亲属为争遗产吵得不可开交,甚至还上了法院。”他感觉人生在世,世事难料,还是先有个安排比较稳妥,于是打算早早立个遗嘱。
 
“立遗嘱没什么好忌讳的,立了遗嘱又不意味着死亡,连自己死了以后的事情都安排好了,心里也就更踏实了。”胡先生说,以前大家观念没转变,以为立遗嘱是上了年纪的人才做的,可是现在意外和疾病这么多,年轻人也该早做打算,防患于未然。
 
32岁的黄小姐在某企业从事销售方面的工作,因为工作压力大,她对自己的健康产生了担忧。“经常看到‘年轻人过劳死’的新闻,我既害怕又担心自己。”于是她决定先办好遗嘱公证以防万一,“我觉得,办遗嘱公证并非老年人的专利。”黄小姐坦言,自己最关心的人始终是年仅6岁的儿子,如果不立下遗嘱,自己一旦离开,对未成年的儿子是很没保障,“虽然我还年轻,但毕竟世事无常,还是应该未雨绸缪。”
 
赞同者多办理者少
 
年轻人“立遗嘱”,大家怎么看?记者采访了多位市民,大家看法各异。
 
东莞南城的廖先生认为很有必要。他说,现在年轻人猝死的事情经常发生,车祸等各种意外中,出事的很多也是年轻人,尤其是已婚人士,上有老下有小,万一有点什么事,身后一切都安排妥当,家人也不至于为财产争执。
 
“以前我没有想过留遗嘱,现在有了孩子,我和老婆也在商量是否该留份遗嘱。”在媒体公司工作的秦先生认为,生老病死谁也无法预料,立遗嘱确实是减少纷争的好方法。
 
“我都还没立遗嘱,年轻人立遗嘱?也太早了点吧。”65岁的文姨说,总感觉立遗嘱像是在交待后事,不大吉利。年轻人要走的路还很长,财产大多会增加,存在很多变数,没必要那么早“立遗嘱”。
 
记者随机调查了10余名30多岁的市民,有7人不避讳立遗嘱,但只有1人已经立了遗嘱,4人计划在40岁以前完成遗嘱公证。
 
这是应对风险社会的策略
 
广东赋诚律师事务所的谢莹律师分析认为,如今有能力的年轻人可以迅速积累财富,但社会竞争激烈,年轻人压力大,猝死等意外事件不时发生,随着法律意识的增强,很多人理性地选择早立遗嘱。
 
谢莹律师分析指出,这些年轻人多以从事危险性职业、婚姻双方互相不信任、患疾病或是进行一定冒险活动的人群为主,其中又以事业有成、财产多的男士居多。年轻人立遗嘱往往会很直接地表明对自己死后的财产希望做如何处理,毫不忌讳,而不像老年人那样,说到死亡时躲躲闪闪。
 
谢莹律师称,今年来他们接待咨询立遗嘱事项的居民达40余人,其中不满48岁的年轻人占一半,年龄最小的一名女士仅有33岁。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徐松林认为,年轻人立遗嘱是公民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进步的表现,是年轻人应对这个风险社会的一种策略,是对死亡的一种正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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