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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公证处办理首例微信保全证据公证

2016-05-06  来源:嘉兴日报  点击:

近日,海盐县公证处办理了海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的一起微信保全证据公证案件。据悉,这是海盐县公证处办理的首例此类案件。
 
据了解,海盐某微信公众号在8月3日发表了一篇关于海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建设有多处问题的文章,并在文章内刊登多张疑似房屋问题的图片和相关评论,文章发出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截至8月4日阅读量已达8900多次,点赞60多个。
 
该房地产公司认为此微信公众号未经核实发表的文章对其企业形象造成了恶劣影响,损害了公司合法权益,拟向法院提起公诉。为防止对方删改文章毁坏证据,该公司来到海盐县公证处申请保全证据。
 
“随着互联网发展,我们对qq、邮件、网页等方面的网络证据保全工作已经非常熟练,但微信的保全证据公证对县公证处来说是一个全新的领域。”县公证处工作人员说。为确保公证的合法性、完整性、可操作性,前期海盐公证处对如何达到申请人的预计效果进行了认真的探讨,最终确定保全方案。
 
8月4日,该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在公证人员的监督下,在海盐县公证处的计算机上登录微信网页版进行截图等相关步骤操作,同时,公证人员将操作全程用摄像机进行现场拍摄,保证操作过程的完整性、真实性。记者采访时,该微信公众号已经删除文章。
 
保全证据公证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固定证据的作用,没有相反的证据或虽有相反的证据但不足以推翻公证证明时,公证书具有可靠的、强有力的证据效力。随着市民法律意识的增强,如今申请保全证据公证案例越来越多,县公证处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切实为其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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