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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困难群众办理公证 将可申请法律援助

2015-08-11  来源:磐安新闻网  点击:

近日,省司法厅印发《浙江省公证法律援助实施办法(试行)》,自明年1月1日起,经济困难者办理公证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办法》规定,公民符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条件或属于农民工、军人军属、未成年人等免予经济状况审查范围,且所申请事项属于法律援助事项范围的,均可申请公证法律援助。
 
申请人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公证法律援助,也可以向受理公证事项的公证机构申请公证法律援助。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公证当事人因不了解法律援助规定而未主动申请公证法律援助的,公证机构也应告知申请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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