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徐小姐是中国内地人,她的先生是德国人,两人以前是在香港登记结婚的,并且结婚证有香港最高法院认证。现由于先生长期在马来西亚工作,所以徐小姐需要申请马来西亚的家庭签证,马来西亚那边的相关部门需要徐小姐与其先生两人的婚姻关系证明材料,而当徐小姐提供了香港结婚证后,又被告知还需要经马来西亚驻香港领事馆认证才能被认可。
客人叶小姐是中国公民,与其荷兰籍丈夫在香港登记结婚,现叶小姐要申请马来西亚的工作签证,已经委托了马来西亚当地的律师处理,目前已经准备好了申请书,但因叶小姐提供的是香港结婚证,律师告知需经香港高院认证后再送往马来西亚驻香港总领事馆认证后才能正式提交申请,这个香港结婚证双认证手续要怎么办理呢?
客人陈先生夫妇因工作需要在几年前来到内地定居,陈先生的太太不久前突发意外去世,现陈先生需要内地公证处为其太太出具死亡公证书用于在香港承办遗产手续,但是到内地公证处办理该公证书时,公证员说他们的香港结婚证需要做一个转递公证手续才可受理,这个要如何办理呢?
客人邱小姐是湖北人,几年前与英国籍的先生是在香港登记结婚的,现夫妻二人决定长期在内地定居,然后到出入境管理局办理申请夫妻团聚签证时,工作人员在看完资料后指出两人的结婚证是香港所得不能直接在内地使用,需要在香港办理加章转递公证手续后才能认可及合法使用,这个要如何办理呢?
客人冯先生是香港人,其太太是澳门人,考虑到夫妻两人事业重心都在香港这边,因此决定把几年前投资内地购买的房产出售掉用以变现,但是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房管局工作人员告之由于是香港的结婚证,需要在香港找律师出具公证书并加盖转递章方可视为有效材料,这个是什么意思和要怎么办理呢?
客人焦小姐是天津人,其先生是外籍人士,两人是在香港登记结婚,现焦小姐要把自己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从未婚改为已婚,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告知因结婚证是在香港领取的,还需要经香港的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并加盖转递章方可视为有效材料,焦小姐透过网络找到我们香港律师公证网咨询,那么内地人和外国人结婚,现要更改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怎么办理香港结婚证公证?
客人冯小姐和她的丈夫是于上世纪80年代在香港结婚,婚礼是由神职人员主持并获得香港结婚证书,冯小姐是个比较传统和保守的女性,结婚后便选择随夫姓并领取了新的身份证,现冯小姐夫妇要出售位于云南省昆明市的一处房产,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被告知不能辨别香港结婚证的真伪性,需要加章转递后方可在大陆有效使用。
客人姚小姐夫妇都是内地人,两人是在香港登记结婚的,因缺乏感情基础和对彼此的了解,现感情破裂已到了无法挽救的地步,双方都同意离婚解除婚姻关系,然而当两人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时被告知在香港结婚的只能走法院起诉判决离婚,去了法院又说香港结婚证需要在香港找律师出具公证书并加盖转递章才可视为有效材料,这个是要如何办理呢?
客人洪小姐是香港人,和其先生是在香港结婚的,之前由于疫情关系两人都是两地分隔,现香港与内地全面通关,洪小姐要给她老公申请单程证来港定居,但是当两人带齐资料到当地出入境大厅办理相关手续时,工作人员告知结婚证需要找香港律师楼办理加章转递才可视为有效材料,这个要如何办理呢?多久能拿到?以及费用要多少呢?
客人杨先生跟其太太都是内地人,两人是在香港登记结婚,现因感情不和要在内地办理离婚手续,他们去了内地的民政局咨询时,被告知不是在内地登记的结婚证,要办理离婚需要去法院起诉才可以办理的,但他们到法院咨询时,法院又说需要把香港登记的结婚证拿回香港办理公证才可以受理,这是为什么呢?双方都是内地人,为什么还要做公证呢?
客人乔先生是福建人,几年前和他的香港籍太太在香港登记的结婚手续,现因要到入境处申请单程证赴港定居,在初审资料时,被入境处负责单程证的工作人员指出户口簿上乔先生的婚姻状况还是未婚的状态,必须先到派出所更新至已婚的状态后方可受理,但是派出所又要乔先生先办理香港结婚证公证后才能给他改婚姻状况,这个要怎么办理呢?
张先生是香港永久居民,太太是内地人,两人在香港登记结婚,小孩是在内地出生,现在小孩到了上学的年纪,张先生和太太商量后决定让小孩在香港接受教育,咨询了出入境管理部门有关子女投靠在港父母申请香港身份证的流程,工作人员告知香港结婚证需要在香港办理转递公证方可视为有效申请材料,这个是什么意思呢?人在内地可以找人代办吗?
葛小姐和她的丈夫在香港结婚后便留在了香港生活,这几年受疫情影响都没有回来过内地,心里一直牵挂着在老家生活的母亲,葛小姐跟她的先生商量后决定把老人家接来香港一起生活,咨询了出入境管理部门有关父母投靠在港子女的流程,工作人员告知她的香港结婚证需要在香港办理转递公证方可视为有效申请材料。
客人麦小姐是香港永久居民,她的丈夫是福建人,两人是在香港婚姻监礼人的主持下登记结婚,婚后一直在内地生活,现在麦小姐的小孩出生了,咨询了出入境说要先上大陆户口以后宝宝才能移去香港,但是到派出所给小孩办理户口时,工作人员告知他们的香港结婚证需要认证才能认可,这是什么意思呢?
客人傅小姐几年前和她的先生在香港结婚,这几年因为疫情夫妻两人聚少离多,两人都觉得这样异地分居终归不是长久之计,现在傅小姐终于够分数可以申请单程证赴港夫妻团聚,但是到当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递交资料办理相关手续时,工作人员告知香港结婚证需要在港办理公证并加盖转递章后方可视为有效申请材料,这个要如何办理呢?
李小姐是香港人,先生是内地人,两人在香港登记结婚,因疫情长居内地,女儿也没办法返香港只能选择在内地读书,但是她那边入学政策要求户口和学区房都要有,所以需要先把她先生的户口从老家迁到深圳再给小孩上户口,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街道派出所要求需要办理香港结婚证公证手续后方可受理,这个可以代办吗?
刘先生是香港人,和妻子在香港登记结婚,婚后改过名字并换领了新的身份证,现在和妻子感情不合,双方经过努力还是无法达成共识最终决定离婚,但是这几年因为疫情原因都定居在深圳,不方便回香港办理离婚手续,所以想在内地离婚,咨询了有关部门需要在香港办理香港结婚证公证然后走法院起诉判决离婚。
客人秦先生与太太是在香港登记的结婚,早些年在内地多个城市购有房产,夫妻俩经过商讨,为了防止意外发生涉及到财务相关导致亲人间产生纠纷,所以想在内地公证处提前订立好遗嘱,经过与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咨询了解,两个人的结婚证因是在香港登记的,还需要做好公证并加盖转递章方可以使用。
客人潘小姐是在香港登记结婚,丈夫是荷兰人也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婚后两人长期分居深港两地,现潘小姐要申请其丈夫过来深圳跟自己一起居住生活,办理手续时被告知香港婚姻属于境外婚姻,结婚证需在港办理公证手续后方可用于申请夫妻团聚居留许可证,这个要怎么办理呢?
余小姐是北京人,在一次出差香港参展的机会认识了现在的先生,两人是在香港登记结婚的,前不久小孩在北京一家医院出生,因主要定居在北京因此决定给小孩上北京户口,到派出所给小孩办理户籍手续时被告知两人的结婚证需要在香港找司法部授权的律师办理公证手续后才能认可,但是现在因为疫情原因不方便到港办理,这种情况要如何处理呢?是否可以找人代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