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柯先生是在内地出生的,后面跟随父母一起移民到香港生活,柯先生的父亲去年因病在香港死亡,柯先生前阵子递交了相关材料申请承办继承遗产手续,现收到还需要补充材料的通知,因柯先生是在内地出生的,需找内地公证处出具中英文出生公证书并经外交部认证后方可视为有效材料,这个要怎么办理呢?人在香港不回来内地可以找人代办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