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山政府2017年第23号公报,自2017年4月15日起,持公务普通护照的中国公民,凭黑山法人实体开具的邀请函(固定格式见网站链接),可免签进入、过境黑山并停留不超过30天;持普通护照的中国公民,凭已支付过的行程安排、返回中国或前往第三国的机票、火车票等交通票据以旅游团组方式集体出行,可免签进入、过境黑山并停留不超过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