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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市市中公证处优化拓展公证服务

据统计,今年截至目前,青岛市市中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近1 7万件,除了涉外公证万余件,国内公证项目主要集中在继承、委托、遗嘱、保全证据等,其中,金融、遗嘱公证分别是去年同期的5倍多和近3倍。

青岛市选派公证员参加首批援藏公证志愿服务

此次志愿服务,是根据山东省对口援助西藏日喀则市公证工作的要求和现状做出的,亦是山东省首次选派优秀公证员开展援藏公证志愿服务,在经过各市推荐、层层选拔的基础上,山东省司法厅确定2名公证员参加首批援助任务。

山东省青岛市西海岸新区公证处加强队伍建设促发展

为保障新区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迎接新时期新阶段的新挑战,山东省青岛市西海岸新区公证处迎难而上,加强队伍建设,打造一支素质高、业务强、作风硬的公证员队伍,确保办证数量和质量的双提高。

山东省青岛市西海岸公证处正式揭牌成立

记者从黄岛区司法局了解到,青岛市西海岸公证处前身是原胶南市公证处,成立33年来,年业务量由原来的二三百件上升到2013年的6387件,先后被省司法厅授予“全省县域十强公证处”“全省文明公证处”等多项荣誉称号。

山东省泰安市成立首家合作制公证处 在政务大厅设便民服务窗口

6月18日,泰安市首家合作制公证处——泰安市泰安公证处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泰安市在创新公证机构组织形式、深化公证体制改革方面取得了新突破,公证事业发展迈入了新阶段。

山东省济南市司法局出台减证便民新举措实行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制

6月12日,记者获悉,日前,济南市司法局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的工作意见,明确全面实行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制、不断扩大公证“一次办好”服务范围、继续优化公证便民利民服务机制、大力加强信息化服务手段运用等举措,深化公证减证便民工作,进一步提升公证服务效能和水平。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公证处保全证据公证为网络肖像侵权取“铁证”

保全证据公证具有较高的证据效果,如今,越来越多的人选择通过它取得维权的有力证据。它的核心价值就在于以最妥善合法的方法保全最关键的证据,这不单表现在对传统的书证、物证、证人证言或当事人陈述、视听资料、行为过程等证据的保全,也逐步延伸到电子数据、手机短信、网页信息等诸多新兴领域。

山东省枣庄市司法局和公证协会举办公证业务培训班

6月1日至2日,山东省枣庄市司法局和枣庄市公证协会举办全市公证业务培训班,来自全市七家公证处的近80名公证员和公证员助理参加了培训,培训由公证管理处处长刘霁雯主持。

山东省枣庄市鲁南公证处

枣庄市公证处是办理国内、涉外及涉港澳台业务的国家公证机关,始建于一九八0年,是我市成立最早的综合性公证机构,该处现有公证业务人员八名,其中国家一级公证员一名,国家二级公证员二名,国家三级公证员三名;六人具有法律本科学历。拥有现代化的通讯、交通、办公和涉外翻译人员,能承办国内、涉外、民事、经济等重大复杂疑难的公证业务。

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公证处

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公证处组建于1981年,行政隶属于济南市槐荫区司法局。现有执业公证员8名,全部具有大学学历。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文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

山东省青岛市市中公证处知识产权公证法律服务再启航

青岛市市中公证处作为全市规模最大的公证法律服务机构,长期致力于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公证法律服务,在知识产权保护、打击侵权行为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2017年9月,司法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版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授予我处“全国知识产权公证服务示范机构”称号。

山东省青岛市市中公证处

青岛市公证处成立于一九五六年,是山东省成立最早的公证机构。二○○七年八月一日与原青岛市第二公证处合并且更名为青岛市市中公证处,从而组建了山东省公证行业的航空母舰,实现了青岛市公证资源的整合。全处现有执业公证员40人,其中拥有高级职称者过半,是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精、善钻研的富有战斗力的队伍。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公证处服务企业助力改善营商环境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莱山公证处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号召,以服务企业和民生需求为导向,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着力点,充分发挥公证在帮助企业防范风险、预防和减少诉讼、维护权益、促进发展等各方面的重要职能作用,助推“最多跑一次”改革,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山东省岱宗公证处入驻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5月20日,泰安市岱宗公证处(泰安市公证处)正式入驻市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自此,高新区企事业单位、群众可零距离感受岱宗公证便民惠民亲民的各项公证服务。

山东省泰安市公证处

泰安市公证处 是隶属于泰安市司法局的二级法人单位,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公证员队伍,全体公证人员均具有法律本科学历,其中法律硕士两名,高级公证员四名。

山东省首个专门公证遗嘱中心试运行

记者从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公证处获悉,在该公证处5月4日举办的 “青年公证人志愿者大型公益普法活动”上,专门为市民提供公证遗嘱服务的济南市高新公证处公证遗嘱中心宣布试运行。据悉,这也是山东省首个专门的公证遗嘱中心。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公证处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公证处是济南市司法局主管的市级公证机构,是济南市司法局为了更好地服务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而设立、同时也是为了响应司法部公证改革要求,经省司法厅批准报司法部核准的国家法定的证明机构。

山东省日照市阳光公证处

山东省日照市阳光公证处(原日照市公证处)于1980年恢复重建。2001年机构改革时,由行政机构改为自收自支的副处级事业单位。财务核算实行票款分离、收支两条线的财政预算管理办法。

山东省德州市众信公证处

紧跟新形势新变化,德州市众信公证处从专业设备、人员保障、便民服务等方面进行了优化改进,以更好满足广大群众的遗嘱公证需求。设立了专门的遗嘱公证工作室,配有专业录音录像设备,实行全时全方位录音录像,增强公证遗嘱的证明力,充分保障遗嘱人的合法权益。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公证业务进驻德城区政务中心

公证具有专业性、中立性、公信力的独特优势,为充分发挥司法系统和政务服务体系的职能作用的融合,进一步将“公证便民、最多跑一次”落到实处,德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创新推进“法治政务”和政务服务平台法律服务专区建设,将公证处作为法律服务机构,积极协调进驻德城区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将公证服务延伸至百姓需要的第一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