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墙小姐是在深圳工作的香港人士,两年前在深圳购买了一套房产现在交房了,在办理房产证及申请减免契税的时候,工作人员告知港澳人士需要提供由中国司法部授权的港澳当地律师楼开具的家庭成员声明书原件二份,这个要怎么办理呢?是否可以不回香港直接在深圳办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