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自2019年7月1日起放开律师服务费、基层法律服务费、公证服务费、司法鉴定服务费等多个项目的收费,同时废止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和的通知》(鲁价费发〔2017〕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