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邱小姐是湖北人,几年前与英国籍的先生是在香港登记结婚的,现夫妻二人决定长期在内地定居,然后到出入境管理局办理申请夫妻团聚签证时,工作人员在看完资料后指出两人的结婚证是香港所得不能直接在内地使用,需要在香港办理加章转递公证手续后才能认可及合法使用,这个要如何办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