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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证处提醒家长孩子出国勿忘办公证

2013-01-21  来源:深圳商报  点击:

  暑假即将来临,深圳中小学生出境游将迎来高峰。深圳公证机关提醒家长,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如出国游,家长应提早为孩子办理有关公证,以免耽误行程。
 
  据了解,今年6月以来,全市各公证机构办理的与中小学生出国游有关的公证是平时的两倍。很多家长反映,因小孩是第一次出国,他们最头疼的就是办理公证手续。
 
  记者昨天从深圳公证处了解到,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随团或跟随父母亲赴欧美等国家旅游,必须同时办理两类公证:一是未成年人的出生公证;二是办理一份未成年人家长或监护人同意学生出国旅行的声明书公证。如果是父母一方带未成年人孩子出国旅游,不出国的一方必须办理委托书或者同意书公证,证明自己愿意把孩子在某个时段委托给老师或领队监护或是父母的其中一方。
 
  深圳公证处提醒,由于涉及翻译等复杂流程,提醒家长提早办理好公证,以免影响出行时间。
 
  如父母离婚,其中一方带孩子出国,另一方是否要办理公证?据了解,根据民法通则,即使夫妻离婚,但双方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仍旧有效。欧美等国家驻华使领馆在为未成年人办理签证时,会要求不随行的一方父母发表一份同意另一方携子女出国旅游声明书公证,以此证明监护人对此事的法律意义上的认可。
 
  记者同时了解到,如父母一方带未成年子女到国外定居、探亲等,国外使馆办理签证时同样会要求不随行的另一方父母出具同意子女随父亲或母亲出国的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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