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小姐是大陆人,几年前和香港人在香港结婚领取结婚证,后因感情不和在香港离婚并取得了香港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绝对判令证明书),现在蔡小姐要在国内买房子,需要对这个香港离婚判决书办理公证,这个要该怎么办呢?是否一定要前往香港面签办理呢?
大陆夫妻在香港结婚领取了香港结婚证,后因感情不和又在香港离婚,取得香港法院出具的离婚证明书(离婚判决),现在要在国内再婚,办理时被告知要提供香港离婚证明书公证文件,这个要该怎么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