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郭先生从事建筑行业几十年,在香港已经设立了多家企业,近年来对外业务逐步增多,郭先生考虑到公司未来发展决定在越南设立工厂,并在越南当地设立三家公司,越方需要先对香港公司的主体资料证明做双认证方可使用,具体是文件需做国际律师公证、高院加签及越南驻香港总领事馆认证。
客户金小姐在香港有一家科技公司,准备以香港公司的名义作为股东在越南北宁投资设立公司及建厂,越南方要求是文件需做到越南驻港使馆认证才可以,金小姐已经跟汇丰银行申请并拿到了银行资信证明原件,基于以往的优质服务及对我们的信任,她全权委托我们香港律师公证网帮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