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姐在BVI注册了一家离岸公司,一直以来和北京的供应商合作,但是工厂最近迟迟不配合工作,到了交货的时间也不肯将材料发货给李小姐,因为是合作了几年,李小姐给了很多次机会和时间让他们去处理这个事情,想着能和平解决,对方不但不配合而且连之前付的定金都不愿意退还,无奈之下李小姐只好采取法律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