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司法厅日前印发《关于落实部分公证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申请办理学历公证、学位公证、驾驶证公证,当事人可以向省内任一公证机构提出,公证机构不得以当事人户籍地、学校或驾驶证领取地不在执业区域内为由拒绝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