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肖先生内地人,太太是香港人,两人去年在香港登记结婚,婚后两人都在深圳定居,现宝宝出生需要办理户口,因为两人是在香港登记结婚,深圳的户籍管理部门无法辨别其香港结婚证的真伪,需要提供经司法部在香港设立的机构在香港结婚证上盖有转递专用章的文件才可以为其宝宝上户口,这个是什么意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