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闵小姐是福建省福州人,她的丈夫几年前在香港一场交通意外中去世,现闵小姐因要在内地再婚需要变更其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在看完材料后告知死者的香港死亡证明需要在香港办理公证并加盖专用转递章后方能认可,这个是什么意思要如何办理呢?另外是否可以不过港找人代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