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陈小姐的母亲因病在香港不幸逝世,其母亲生前在福建省某市还有一处房产,因陈小姐的母亲在生前并未订立遗嘱,按照法定继承条例陈小姐是唯一的继承人,但是在公证处办理继承手续时,被公证处要求需要把她母亲的香港死亡证明拿回香港做了转递公证才可以认可,这个要怎么办理呢?是否可以代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