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是广东江门人,未婚妻是香港人,两人准备在老家江门登记结婚,当地民政局告知一方是港澳人士的话需要提供其婚姻证明文件才可以办理,这是什么意思呢?这种情况是需要他未婚妻到香港婚姻登记处申请无结婚纪录证明书(也就是单身证明),拿到原件后再带着资料到我们律师楼面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