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开展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试点的工作安排,结合目前广东省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经批准,现就举行2021年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首次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原定于今年一月三十日举行,但因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延期,司法部宣布大湾区考试将于七月三十一日举行,并在深圳及珠海以外增设香港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