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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杭州互联网公证处

为适应互联网经济的发展,浙江省司法厅于2018年11月批准同意在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公证处基础上组建浙江省杭州市杭州互联网公证处,并于2018年12月经杭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由原杭州市钱塘公证处更名为杭州互联网公证处,其日常工作由杭州市司法局依法进行监督、指导。

浙江省台办联合杭州市东方公证处推三项举措助台企复工复产

由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连串诸如航班取消、铁路停运、延后复工等由疫情造成的不可抗力,不可避免地影响了台资企业的生产或服务,有的企业甚至贸易合同等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进而造成企业违约情况发生。

浙江省杭州市东方公证处

浙江省杭州市东方公证处 (原浙江省公证处)是经司法部、省编委批准设立的,依法行使证明权的证明机构。浙江省杭州市东方公证处直属于杭州市司法局,拥有一支团结奋进、锐意进取、充满活力的服务团队,所有公证员均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律知识功底过硬,工作经验丰富。

浙江省杭州市国立公证处

浙江省杭州市国立公证处,前身是杭州市公证处,创建于1953年,隶属于杭州市司法局。2002年经司法部、杭州市政府批准进行了体制改革,成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民事业单位,自主开展业务、执行国家公证职能。2006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司法部《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的要求,正式更名为浙江省杭州市国立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