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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聊天记录未经公证亦可作为证据采信

微信聊天记录、朋友圈、微博等未经公证的电子证据能否作为“呈堂证供”?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结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给予了肯定答复。

微信聊天记录保全证据公证案例分享

2018年9月26日,小张在律师的陪同下来到山西省太原市城南公证处,向公证员咨询保全微信聊天记录公证的相关事宜。 公证员在了解相关情况并对小张的个人身份进行了审核后,对手机号是否小张本人所有、微信号是否其本人注册并使用进行了详细验证、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