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刘小姐在70年代出生于广东,在很小的时候就跟着家人一起移民香港获得了香港身份,其父母于近些年相继去世,现刘小姐在香港办理继承其父母在香港的遗产手续时,因刘小姐是在内地出生,法院要求其提供一份中国出生证明用于证实刘小姐与死者是亲属关系,且公证书须经中国外交部领事认证后方可认可,这个要怎么办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