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鲁小姐夫妇都是内地人,两人几年前香港登记结婚,现在鲁小姐在办理申请申根旅游签证手续时,由于结婚证是香港的文件,内地无法核实到真实性,相关部门告知需要对香港结婚证做个转递公证以证实两人是夫妻关系。鲁小姐不知道如何办理,在朋友的介绍下找到了我们咨询,针对鲁小姐的具体情况,我们来具体看看所需资料吧。
内地律师刘小姐最近经朋友推荐找到我们咨询,原来她所在职的律师事务所接到了一个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案子,然后事务所指派了刘小姐为委托人的代理律师,但是由于委托人是一家香港公司,法院在立案的时候告知刘小姐需要对香港公司的授权委托书办理加章转递后才能认可受理,以确保香港发往内地使用的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这个要如何办理呢?
客人严小姐是福建人,小朋友是在香港出生,目前想要帮小孩在福建省福清市购买房产,同时也想要在内地以小朋友的名义开立银行账户,由于小宝宝的出生证是香港的,核实不到其真实性,工作人员要求需要对此香港出生纸做一个公证手续及加盖转递章才能受理。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下小孩在香港出生后又改了名字怎么公证出生纸是真实的并加盖转递章吧。
客人欧先生是香港人,是一家BVI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的董事,因公司大部分业务都在香港,所以在香港设立了办公室并向香港公司注册处申请登记了非香港本土公司,之后投资入股了内地的一家上市公司,现由于公司发展需要,欧先生决定出售公司所持有的这家上市公司的部分股权,国内的相关部门告知需要在香港找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公证文书并加盖专用转递章才能受理。
客人熊小姐是在深圳发展的香港人,熊小姐和其丈夫在香港结婚后又改过名字,两人有2个未成年子女,现熊小姐要在深圳贷款买房,在银行办理相关手续时,被告知还需要提供一份由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的婚姻及家庭状况声明书的转递公证书,银行的工作人员还说凭这份公证书后面还可以申请减免契税的优惠,这是什么意思呢?另外要去哪里办理这个转递公证书呢?
客人郭先生是香港人,太太是内地人,他们的小宝宝是在香港出生,因为一家长期在大湾区珠海市居住和生活,决定将小孩的教育也在大湾区珠海市进行。在准备入学材料时,珠海公证处的公证员告知出生纸需要在香港做一个公证并且副本须转递给他们,然后才能为郭先生出具亲属关系公证书用于申请入读学校。针对他的情况,我们来看看流程和所需资料手续吧。
客人周先生一家是土生土长的香港人,周先生的父亲去年因病在日本死亡,周先生的父亲生前立有遗嘱,指明在其死后将深圳持有的一家公司的股权以及银行存款全部由周先生一人所有。目前周先生已经将其父亲的这份遗嘱文件办理了香港高等法院认证,但是在内地处理继承遗产手续时,被告知还需要提供一份叫「亲属关系及遗嘱状况声明书」的转递公证书才可受理。
客人高先生是新加坡籍华人,现要用新成立的香港的公司持股一家北京公司,了解到需要提供由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的香港公司转递公证书才能受理,而高先生因常居于新加坡,对香港的公证程序不熟悉,不知道要如何办理此公证书,最后在朋友的推荐下找到我们香港律师公证网咨询为其办理,接下来为大家详细介绍下如何办理简化版香港公司公证文书吧。
客人范小姐出生于江门市,经朋友介绍认识了法籍未婚夫,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现两人决定在法国登记结婚,根据法国用证部门的要求,范小姐需要提供其在中国出生的公证书并翻译成法文。但是在内地公证处办理的时候,因为范小姐的父亲几年前在香港去世,公证员告知范小姐其父亲的香港死亡证需要做一个转递公证书手续,才能视为有效材料使用。
客人杜先生是上海人,几年前通过香港投资移民计划拿到了香港永居身份,最近杜先生准备把名下在北京的一处房产出售,但因为注销了内地户籍,而房产证又是用原中国大陆身份证登记的,房管局告知需要证明现香港身份证与原内地身份证为同一人。接下来为大家介绍下内地人移民香港及注销了内地户籍,怎么证明现在的香港身份证与原内地身份证都是同一个人吧。
中国内地出具的公证文书发往中国香港特区使用前,应由中国外交部领事司办理“确认”手续;中国香港特区发往中国内地使用的公证文书由中国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出具,并由司法部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进行确认、转递;外国驻华使馆、驻中国内地领馆或外国驻港领事机构为其本国公民出具的公证文书,可在中国香港特区与内地直接使用,无须办理领事认证。
客人郭先生是新西兰籍华人,现要以名下的香港公司注资入股成为北京一家公司的大股东,但是到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股权收购手续时,工作人员告知香港公司属于境外公司,需要提供香港公司转递公证书方可受理,公证书需体现有权签字人、董事及股东信息等,这个是什么意思呢?因为不熟悉流程,郭先生透过朋友介绍并委托我们香港律师公证网为其全权代办。
客人禹小姐是北京人,年初透过优才计划被一家香港雇主聘用,并选择了留在香港定居。禹小姐在几年前和朋友合伙在北京投资购买了一处房产,现在两人一致同意将这套房产出售,但是禹小姐由于工作原因不方便亲自回去处理有关出售房产事宜,因此决定授权委托她的朋友全权处理,咨询了内地用证部门得知需要在香港找中国委托公证人办理授权委托书公证并加盖转递章。
客人程先生是在香港工作的澳门人,和太太几年前在福建省福州市登记结婚,婚后在深圳购买了一处房产,是用程先生的澳门身份证登记的,现在程先生要申请减免契税,在办理相关手续时被告知需要出具婚姻及家庭状况声明公证书才可受理,但是程先生目前因工作原因暂不方便亲自回澳门,这种情况可以在香港办理婚姻及家庭状况声明书公证吗?
客人邱先生几年前在香港设立了公司,之后又以独资控股的形式在深圳注册了一家外商投资企业,最近因公司内部调整,对香港公司的董事和股东进行了变更,现在需要同步对控股的深圳公司的有权签字人进行变更。而邱先生到深圳工商局办理相关变更手续时,被告知需要提供由中国委托公证人律师对香港公司的情况公证并出具简化版公证文书才可受理。
上海客人戴小姐是公司的行政人员,最近透过朋友介绍找到我们香港律师公证网咨询。原来其公司是一家港资企业,最近大股东香港公司改了名字,由此也需要同步变更大陆公司的股东公司名称,但是到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时,工作人员告知需要找香港的中国委托公证人对公司改名情况做个公证并加盖转递章才可受理,这是什么意思及要如何办理呢?
客人金先生是韩国公民,几年前在香港理工大学攻读机械工程专业并取得了学士学位证书,现金先生要到中国天津市工作,由于是外籍人士需要办理工作签证才可以在中国大陆合法工作。金先生不知道要如何办理,最后透过同事的介绍找到了我们香港律师公证网,接下来为大家分享下韩国人取得的香港理工大学学士学位证书要如何办理公证手续用于在内地申请工作签证吧。
客人杨女士是新疆出生的香港人,最近前夫找到她,原来他们20年前离婚时在新疆乌鲁木齐有一处房产是用两人名字登记的,现在需要杨女士帮忙配合才能办理房产过户,而杨女士现在年纪大了不方便亲自回去,所以授权委托她的前夫全权处理,但是到深圳的公证处办理委托手续时,公证员告知需要在香港找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一份确认身份为同一人声明书并加盖转递章才行。
客人韩小姐是内地人,几年前选择了在香港注册公司从事国际物流相关业务,现与一家公司发生纠纷,经多次协商都无法解决,无奈之下韩小姐只能委托律师到法院起诉对方履行协议。但因主体香港公司属于境外公司,当地法院要求须提供由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的公证书并加盖专用转递章方可立案受理,以确保香港发往内地使用的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这是什么意思呢?
客人刘小姐是在福建省福州市工作的香港居民,现因工作需要准备跟当地一家银行贷款,在办理相关手续时,银行工作人员告知因刘小姐是香港身份,需要在香港找中国委托公证人对其本人婚姻状况出具公证书并加盖转递章才能认可,公证书内容需声明刘小姐本人目前是单身未婚及核心家庭只有他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