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何小姐和前夫在香港结婚后因为感情破裂又办理了离婚手续,有个小孩是在香港出生的法院判决归谭小姐抚养,现因小孩到了适龄的读书年纪需要在深圳报读学校,按照要求需要到深圳任意一家公证处办理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但是何小姐当时跟前夫离婚时闹的很不愉快所以现在提供不了她前夫的证件,像这种情况要如何办理小孩的香港出生纸公证手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