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邱小姐是在广州工作的香港人,因一直不是很满意自己现在的名字,在前不久找了一家香港律师楼改了名字,现在要把登记在原来名字下资料变更成现在新的名字,用证部门要求其香港律师楼出具的改名契需要经委托公证人公证并加盖转递章后可受理,这个要怎么办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