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刘先生是香港居民,同时也是我们的老客户,今年公司业务发展起来了,现在和合伙人决定以香港公司作为股东在浙江省杭州市投资设立子公司,刘先生在办理设立公司的相关手续时,内地工商局告知由于控股公司是一家香港企业,需要提供加盖转递章的简化版公证文书方可受理,这个要怎么办理呢?
客人凌先生是香港人,几年前和朋友一起在香港设立了公司,现在准备在重庆市投资设立港资企业用于发展内地市场,咨询了当地工商部门办理所需手续,得知需要在香港找中国委托公证人资质的律师对香港公司出具简化版公证文书并加盖转递章。凌先生不知道如何处理,最后通过在网络搜索香港简化版公证文书找到我们咨询并最终决定交由我们为其办理该公证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