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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暂准离婚令是什么意思?暂准离婚令有什么作用?

双方感情不和,须向香港家事法庭申请离婚,结婚双方或一方由于感情破碎无意再在一起生活,坚持离异的,经调解无效,香港法院受理后无异议后发出的是暂准离婚令,暂准离婚令只是说受理的双方的申请,并暂时对双方已作出离婚的决定采纳,出于担心双方一时不冷静作出的冒失举动,暂准离婚判令在发出六个星期约一个半月之后,双方不同意的离婚令收回。

香港法院和律师制度是怎样的?

香港律师分工的明确,有利于更好地服务于香港社会各行各业,人们的日常生活和行业运转已经离不开两类律师的帮助。同时,香港法官从律师中来的传统保证了各级法院法官的质量,法官更容易理解律师的思路想法,也有利于建立法律职业共同体。

首例香港法院认可内地商事判决的案例

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以下简称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于2016年2月16日作出HCMP2080 2015号判决(以下简称香港高等法院2080号判决),认可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于2014年11月4日作出的(2014)深中法涉外初字第91号民事调解书(以下简称91号调解书)。被誉为香港法院适用《内地判决条例》认可内地判决的破冰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