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是广东江门人,未婚妻是香港人,两人准备在老家江门登记结婚,当地民政局告知一方是港澳人士的话需要提供其婚姻证明文件才可以办理,这是什么意思呢?这种情况是需要他未婚妻到香港婚姻登记处申请无结婚纪录证明书(也就是单身证明),拿到原件后再带着资料到我们律师楼面签。
香港单身证明也叫香港无结婚记录证明书或香港寡佬证,是由香港婚姻登记处出具的证明文件,它代表了香港人士未婚、离异、独身和丧偶状况。申请香港单身证明很简单,当事人只需要带上身份证到香港婚姻登记处申请就可以了,本人前往、邮寄资料或者委托他人均可办理,也可以网上在线申请。
黄小姐是香港人,现在准备跟深圳的男朋友在国内领证结婚,二人经过商量后决定在深圳民政局领证,办理时民政局要求黄小姐提供香港单身证明来证明自己在香港是未婚情况。那么,这个单身证明要怎么办理呢?是去哪里办理这个香港无结婚记录证明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