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辛先生是在内地出生后跟家人移居香港生活,取得了香港特区护照以及永居身份证,现因职业规划要移民去韩国,移民局告知需提供内地出生证和他现在香港护照是同一个人的证明文件,具体是由持牌的国际公证人(Notary Public)见证本人签署及经香港高院加签证明,这是什么意思以及要怎么办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