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林小姐和她先生都是大陆人,其小孩在香港出生,现帮小孩未来作打算同时也当作投资,准备以她小孩的名义在中山、珠海或者深圳购买一套房子,还没决定好在哪个城市,问了房管局要求她做一个香港出生纸公证,这个要怎么办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