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凌小姐在一家跨国集团公司任职,近年来公司在大中华地区的业务发展比较迅速,为了更好的服务中国客户,集团经商议后决定以香港公司名字投资北京设立一家独资外商企业,法务部的同事到北京工商局办理商事主体登记事宜时,却被告知需要提供香港公司主体信息公证书文件方可受理,这是什么意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