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余先生从事化妆品行业,考虑到公司未来的发展,决定先在香港注册成立公司作为总公司,然后再由这家香港在海南省海口市注册一家公司,但是当他拿着香港公司注册资料到工商局办理设立新公司事宜时,工作人员告知香港公司资料需要在香港办理转递公证手续后方能认可,并提供了相应的公证样本给余先生参考,这个是什么意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