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辛先生是在内地出生后跟家人移居香港生活,取得了香港特区护照以及永居身份证,现因职业规划要移民去韩国,移民局告知需提供内地出生证和他现在香港护照是同一个人的证明文件,具体是由持牌的国际公证人(Notary Public)见证本人签署及经香港高院加签证明,这是什么意思以及要怎么办理呢?
客人涂先生持有中国护照,是一家香港公司的董事,现要以香港公司名义在菲律宾投资设立公司,用证部门告知涂先生公司出具的董事决议及授权委托书需要由国际公证人见证董事签署并经香港高等高院加签认证后方能认可,但是涂先生人在内地受疫情影响没办法来香港,这种情况要如何办理呢?是否可以远程视频办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