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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克兰对中国公民施行落地签证事的通知

2016-05-27  来源:领事服务网  点击:

近日,乌克兰外交部宣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在首都鲍里斯波尔机场和敖德萨机场对中国公民入境施行落地签政策。乌方在上述机场可为符合以下5项条件之一,且以商务和旅游为目的的中国公民颁发有效期为15天、停留期最长15天的一次入境签证,费用为2550格里夫纳(参考10月25日汇率约合674元人民币)。
 
一、乌方移民局及地方分支机构确认的邀请函;
 
二、乌政府、行政机构、国有企业及官方组织的邀请函;
 
三、在乌正式注册投资不少于5万美元的证明文件或银行出具的外汇投资证明。有关证明需在2016年5月31日第1390-VIII号法令《关于取消外资注册的修正案》生效后开具方可有效;
 
四、外国政府机构或国际组织照会;
 
五、能够确认在签证有效期期满前离境的下列文件之一:酒店订单、旅行付款凭证、旅游合同。
 
另,办理落地签仍需提供在乌期间医疗保险单及足额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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