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二维码

香港政府就《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下最新法例修订及指明刊宪和最新入境管制措施

2020-08-21  来源:香港政府新闻公报  点击:

鉴于本港2019冠状病毒病的疫情,政府今日(八月二十一日)会就《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第599章)下的最新法例修订及指明刊宪,以更有效应对疫情。
 
政府会修订《预防及控制疾病(披露资料)规例》(第599D章),赋权获授权人员要求任何人士提供或披露与处理公共卫生紧急事态攸关的资料,以助加强就确诊个案追踪密切接触者的工作。
 
香港政府就《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下最新法例修订及指明刊宪和最新入境管制措施
 
政府亦将会把《若干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第599C章)的有效期延长一个月至二○二○年十月七日。须留意这并不代表第599C章下现行施加的强制检疫要求会持续不变直至有效期完结。
 
政府亦会就《预防及控制疾病(规管跨境交通工具及到港者)规例》(第599H章)下的最新指明刊宪,加入埃塞俄比亚为极高风险地区,要求登上抵港飞机前14日内曾到访指定地区的到港人士,预先进行病毒检测并预订检疫酒店。
 
本港的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依然严峻。尽管每天新增确诊个案宗数自七月底高峰以来已回落,但整体数字仍处于高位。第三波疫情牵涉广泛涵盖不同地区和行业的社区感染,最新病毒株具更强的传播力,而病毒传播至安老院舍和长者或长期病患者亦使死亡率上升。新增和仍在增长的感染群组在例如外籍家庭佣工宿舍和港口人员工作地点等出现,显示大规模社区爆发和疫情反弹的风险仍然相当高。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及卫生专家的意见,2019冠状病毒病在未有有效疗法及疫苗前将不会消失,因此政府需要把防控疫情和管理感染的工作纳入成为社会日常运作的新常态。就此,政府一直采取张弛有度的策略,以便因应疫情发展迅速调整抗疫措施。专家亦指出冬季或第四波疫情高峰期有可能会与流感季节同时发生,香港应作好多方面的准备以应对该一波疫情。政府会继续密切留意疫情发展,不时检讨已实施的相关措施,以在考虑到所有相关因素后作出适当调节。
 

加强追踪密切接触者

 
在新增确诊个案当中,源头不明个案的比例居高不下,达约百分之四十,而且广泛涵盖各行业和环境,显示社区有持续的隐形或无明显临床病征的病毒传播链。尽管已经进行了大规模的病毒检测,但传播链依然存在,情况令人非常担忧。
 
卫生防护中心一直尽力跟进确诊个案的流行病学调查及密切接触者追踪的工作。然而对于大量确诊个案涌现,卫生防护中心的医护人手远不足以应付有关工作。现时第599D章的法律框架只赋权卫生主任要求相关人士提供资料,限制了政府内部调配人手进行有关工作的弹性。为了加强接触者追踪的工作,政府有需要赋权获卫生署署长授权的公职人员,协助进行接触者追踪的工作。
 
政府将修订第599D章,赋权获授权人员在预防和控制疾病传播的情况下,要求任何人士提供或披露有关识别和追踪可能已蒙受有染上疾病的危险的人士的资料,例如外游记录、曾到访处所或曾接触人士等。不遵从有关提供资料的要求,或向获授权人员提供虚假或具误导性资料属刑事罪行,违例者最高可被罚款10,000元及监禁六个月。卫生防护中心会透过其热线(电话号码:2125 1111/2125 1122),供市民在有需要的情况下查核获授权人员的身分。
 
发言人强调,所有为进行2019冠状病毒病接触者追踪而取得的个人资料,只会供卫生署或相关部门作防疫用途,而且处理有关个人资料的安排必会符合《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486章)的规定。
 

强制检疫规例延长有效期

 
除了在加强接触者追踪的工作外,就到港人士实施强制检疫或其他感染防控措施是本港抗疫策略的重要一环。政府现时透过《若干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第599C章)及《外国地区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第599E章)实施有关措施,而当中第599C章的有效期将于二○二○年九月七日届满。政府早前修订上述两条规例,引入机制赋权予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可指定从第一类指明地区抵港人士必须接受强制检疫,以及从第二类指明地区抵港人士,可在符合相关条件(例如2019冠状病毒病测试结果为阴性)下,无须接受强制检疫。
 
考虑到本地和香港以外地区的疫情发展,未来一段日子仍有需要限制跨境人口流动及实施强制检疫措施,政府今日刊宪把第599C章的有效期延长一个月至二0二0年十月七日。延长有关规例的有效期,并不代表现行施加的强制检疫要求必定会持续不变直至有效期完结。第599C章的条款容许政府视乎疫情发展,收紧或放宽对个别地区来港人士实施的强制检疫或其他感染防控措施,以配合与内地互认「健康码」及互免检疫,以及与其他地区探讨「旅游气泡」等安排。
 

限制湖北省居民以及曾到访湖北省人士入境的措施

 
作为防控2019冠状病毒病的其中一项措施,特区政府于年初因应湖北省的疫情,并在听取专家的意见后,自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起限制湖北省居民以及抵港前14日内曾到访湖北省的非香港居民入境香港。因应湖北省的疫情已持续稳定受控,特区政府由即日(八月二十一日)起取消这项措施。所有湖北省居民以及曾到访湖北省人士将会与其他从内地抵港人士看齐,必须遵守第599C章的强制检疫要求。
 

就极高风险地区到港人士实施检测及检疫条件

 
政府早前订立第599H章,就从极高风险地区到港人士实施检测及检疫条件,以减低他们为香港带来的卫生风险。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已在较早时候刊宪指明有关措施适用于九个指明地区(即孟加拉、印度、印尼、哈萨克斯坦、尼泊尔、巴基斯坦、菲律宾、南非及美国),并因应规例实施以来的实际情况调节相关条件。考虑到最新的公共卫生风险评估,以及疫情的变化和发展,食物及卫生局局长会刊宪维持已实施的条件,并将埃塞俄比亚加入指明地区,生效日期为八月二十八日,并一直有效直至另行通知。
 
根据最新指明,到港人士如在登上从香港以外地区到达(或即将从香港以外地区到达)香港的民航飞机(指明飞机)的当日,或在该日之前的14日内,曾在上述指明地区停留,相关到港人士必须提供以下文件:
 
(一)一份由化验所或医疗机构发出的中文或英文报告,当中载有相关到港人士姓名(所载有的姓名须与相关到港人士的有效旅游证件所示姓名相同),并显示以下资料:
(a)相关到港人士已接受一项2019冠状病毒病核酸检测,而检测样本是在飞机的预定起飞时间前72小时内,取自相关到港人士的;
(b)对该样本进行检测的是2019冠状病毒病核酸测试;及
(c)相关到港人士的2019冠状病毒病的检测结果呈阴性;及
(二)如相关报告并非采用中文或英文或并无载有上述所有资料,需额外提交一份由该化验所或医疗机构发出的中文或英文确认书,载有相关到港人士姓名(所载有的姓名须与相关到港人士的有效旅游证件所示姓名相同)及全部上述资料,并与报告一并呈交;及
(三)一份中文或英文的证明文件,以显示该化验所或医疗机构属ISO 15189认可,或获所在的地方的政府的有关主管当局承认或核准;及
(四)相关到港人士在香港酒店预订房间的中文或英文确认书,其租住期间为自相关到港人士抵达香港当日起计的不少于14日。
 
指明飞机的营运人在指明飞机抵达香港之前,须向卫生署提交符合由卫生署指明格式的文件,以确认每名相关到港者在办理乘坐该飞机赴香港的登机手续之前,为登机而出示显示相关到港人士已符合上述条件的证明文件。
 
如交通工具上有到港人士不符合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施加的条件,该交通工具的每一营运人即属犯罪,最高可处第五级罚款(50,000元)及监禁六个月。营运人如没有遵从提供资料的要求,或明知或罔顾实情地提供任何在要项上属虚假或具误导性的资料,最高可处第五级罚款(50,000元)及监禁六个月。
 
在旅客方面,到港人士如没有遵从提供资料的要求,或明知或罔顾实情地提供任何在要项上属虚假或具误导性的资料,最高可处第三级罚款(10,000元)及监禁六个月。
 
相关到港人士须留意,他们在抵港后须根据《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第599章)到卫生署的临时样本采集中心收集深喉唾液样本,亦须在指定地点等候2019冠状病毒病检测结果。如检测结果呈阴性,他们将获准前往已预约的酒店继续完成14天的强制检疫。如检测结果呈阳性,相关人士将被转送至医院接受隔离治疗。
 
 
2020年8月2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25分
声明: 本网部分文章为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文章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联系邮箱:info@gongzhenghk.com)
香港律师公证网微信咨询已正式开通